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系列重要讲话及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意见》,推进玉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于 6月11日,在州文化馆三楼会议室开展第五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评审会。
评审会上,州文体旅游广电局组织州文化馆、州专家评审组开展评审工作。专家组依据评审标准和要求,通过审阅申报材料、观看视频等方式,从项目的基本情况、传承谱系、主要特征、重要价值、存续状况等方面,对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逐一审查,详细了解每一位申报人在非遗保护传承方面开展的工作,逐个展开研讨和评审,并最终形成评审意见。
经过紧张而严谨的评审过程,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意见整理出拟列入第五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将根据公示结果,以文件形式予以正式认定并公布第五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此次申报评审会对于玉树州的非遗保护工作意义重大。通过开展第五批州级非遗传承人申报评审工作,能够进一步推动形成一批有代表性、影响力的州级非遗项目,建设一支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州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队伍,更好地服务于地方文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监 制丨 尼玛松保
审 核 | 刘彦旻
复 审 | 赛尼更尕才仁
编 辑丨 白玛央措
来 源| 玉树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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